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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漆房废气处理的工艺技术要求和设计原则

更新时间:2020-05-25 点击次数:742
   喷漆房废气处理的工艺技术要求:
  喷涂工序包括喷涂、流平和烘干,每个工序均有VOC排放。某汽车喷涂金属车间底色漆,在喷漆室、流平室及烘干室的VOC产生量分别为60%、35%、5%,罩光漆在3个工序的产生量分别为50%、20%和30%。喷漆室或喷涂工序主要污染物为VOC和漆雾(颗粒物),流平和烘干工序主要污染物为VOC。漆雾颗粒微小、黏度大、易黏附在物质表面,净化有机废气之前必须去除漆雾,然后再进一步去除废气中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挥发性有机物。
 
  净化处理方法,目前比较广泛使用的有液体吸收法、直接燃烧法、催化燃烧法和活性炭吸附等四种不同的方法。活性炭吸附法净化率可达95%以上,若无再生装置,则运行费用太高;液体吸收法净化率只有60%-80%,这种方法实际应用存在吸收效率不高、油雾夹带现象,一般难以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而且存在着二次污染问题;催化燃烧法净化率也可达95%,但适合于处理高浓度、小风量且废气温度较高的有机废气,而喷漆废气中的“三苯”浓度一般低于300mg/m3,因此采用催化燃烧法处理也不合适。
 
  喷漆房废气处理的设计原则:
  根据环保要求,保证该项目对企业周边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在允许规范范围内为原则;
  (1)坚持安全、经济、适用,并兼顾美观的精心设计原则;
 
  (2)选择工艺成熟、系统稳定可靠、管理方便、无二次污染的治理技术;
 
  (3)在运行过程中,便于操作管理、便于维修、节省动力消耗和运行费用;
 
  (4)废气净化系统设计将充分考虑现有场地和设施,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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